根据相关法规,为实施零废弃工作,废弃物将分类收集,并转运至“废弃物临时收集”区域。
在作出新的安排或因法规可能发生变化而确定新的程序之前,实施方式如下:
- 1- 为收集产生的废弃物,将设置由2个部分组成的收集单元。在这些单元中,纸张、金属、玻璃和塑料等易于相互分离的废弃物投放至有机废弃物箱; 生活废弃物则投放至另一个箱体。
- 2- 可投放至有机废弃物箱的废弃物示例包括:纸箱和纸板箱(纸杯除外)、报纸、杂志、书籍、书写和绘图用纸、金属(铝)饮料罐、金属(钢)罐、塑料盒、塑料瓶、玻璃饮料和食品瓶、玻璃罐;玻璃瓶和玻璃容器内绝不得有液体,如有液体须倒空后再投放。
- 3- 不可回收废弃物箱内应投放所有无法回收的废弃物;受污染的纸张、受污染的纸质饮料杯应投放至该箱;无法与其上有机废弃物分离的纸质(纸杯)、塑料和金属物品应投放至该箱;可能产生异味的废弃物应置于适当包装内投放。
- 4- 在放置双箱收集单元的地点,应在相应箱体上方以可阅读的尺寸和高度悬挂/张贴信息标牌/标签,说明可投放至箱内的废弃物种类。
- 5- 废弃物收集单元应按每条走廊至少设置一个单元(2个一组)的方式布置。
- 6- 为确保零废弃系统健康、高效实施并形成意识,在设置收集单元的同时,将撤除教室和办公室内的所有垃圾桶;确保所有废弃物分类投放至收集单元。
- 7- 为避免这些箱体内的废弃物在收集过程中混杂,如有可能,应放置相同颜色的收集袋。如无法找到相同颜色的袋子,则应在收集过程中分别转运。
- 8- 分类收集的废弃物将通过人工或收集车辆转运至我校各校园和校区内设立的废弃物临时收集区。在该区域,废弃物将根据颜色或类别放入相应的集装箱。
- 9- 临时废弃物收集区积存的废弃物,每次交付时,由我校授权废弃物工作人员进行称重,在其重量登记至- …..台账/表格-后,以记录(废弃物接收证明)形式交付给市政工作人员。所有废弃物交付记录应于每月底报送行政与财务事务处。
- 10- 为使零废弃系统能够在我校全面实施并落地,必要时将为教职员工或学生开展零废弃培训。
- 11- 有关零废弃实施的各类通知和申请,应提交至“行政与财务事务处零废弃部门”。



